强迫购物旅行社按次数赔 每次付费用20%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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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旅游局最新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我国旅行社首次面临按强迫购物次数对游客进行赔偿的严格规定。业内人士认为,新版标准强调消费者权益和理性维权,有助于旅行社行业优胜劣汰。
记者27日获悉,新版《标准》着重强调保护旅游者权益、促进规范理性维权,特别是引导旅游市场重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新版《标准》的最大亮点,就是对旅游购物的规范更加明确。新《标准》规定,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旅行社,每次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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