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安志宏)近几年,退职在家的李女士一直在为自己的养老金犯疑:每月发到手中的养老金总被社保中心扣除一百多元,这种情况到现在已持续了五年。<br />
李女士告诉记者,2007年,她从某事业单位办理病退,成为退职人员。当时单位效益不好,单位劳资人员说她必须把单位欠社保中心的保险费垫付后,才能办理退职手续。就这样,李女士将单位和个人所欠费用共计1万多元,全部向社保中心缴齐后,顺利退职。<br />
本以为交了钱就可以拿养老金,可李女士发现,2007年退职当年,她的工资核算额为840元,而发到手里却只有700元。五年来,养老金年年在涨,而发到李女士手中的钱和核算工资总差一百多元。对此,市社保中心称扣除的是单位欠缴的养老金。“退职时已替单位垫付了所欠费用,为什么还从我的养老金里扣?”李女士很疑惑。<br />
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待遇审核处。工作人员贾景志告诉记者,李女士可能是理解有误,她所交纳的万把元只是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单位所欠费用一般高达十多万甚至更多,个人是无法垫付的。而扣除她的养老金在社保机构叫“缓发金”,主要是指一些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后,退休退职人员不能全额拿到养老金,要按照企业欠费的比例扣除。目前我市很多单位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要等单位将所欠费用全部补齐后,才能将扣除的这部分养老金补发给退休退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