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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晚报》报道,“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就可认为是网瘾”。有望在年内出台的网瘾诊治标准,初步对网瘾作出这样的界定。消息一出网络一片哗然各行各业的网友纷纷贴出工作时间表反驳表示“无网络无工作”按照40个小时算很多上班一族均“被网瘾”了。专家称上网的时间并不能全面表示“入网”多深是不是网瘾更应该参照网络对上网者身体的损害表现。
26岁的小胡是市内某广告公司文员,她每天的工作就是通过网络与众多客户进行交流,以及相互发送文件、图片等广告资料。“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那我们办公室的人基本上都得算有网瘾了。”
许宏是市内某知名网站网络编辑,每天,她的工作就是通过网络选取相关信息发布,并通过网络开展系列活动,“我每天上网时间起码在10小时以上,按照界定标准,我已经有严重网瘾了。”
同时,网站维护人员、IT工程师等行业人士也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每天与网络打交道,按照网瘾界定标准,他们也统统无情“被网瘾”了,他们都认为这一标准太过牵强。
专家“40小时网瘾”的标准遭到了网友的板砖“袭击”。有网友给出工作时间表40/7=5.71上班族通常的上班时间从上午8时30分到下午5时除了吃饭几乎都在电脑前下班回家后开电脑到睡觉。“我并不想上网但工作必须上网下班后不知道能干啥吃喝玩乐都要钱啊只好在家上网看来我是被网瘾了!”网友套用最流行的语句感叹称“哥其实上的不是网是寂寞。”
苏州网友“fireyu”表示这个标准“很好很强大。IT业的所有人都是网瘾患者”。“作为一个网络工作者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是否可以申请工伤”
早在去年8月,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首次提出网络成瘾跟赌博成瘾和酒精成瘾一样都是精神疾病。“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网瘾”,虽然没再提“网瘾是精神疾病”的概念,但负责该标准制订的两家单位悉数为精神卫生研究机构。
“真正的网瘾,应该是为满足自身快感、欲望,离开网络就难受、心烦意乱、坐立不安,就急于接触网络的一种心理状态。”重医附一院心理卫生中心主任蒙华庆认为,如果上网者有不可控制的上网欲望,不论时间长短,都可以判定为有网瘾。
如果是因为生活、工作等情况必须接触网络,蒙主任则认为即便时间再长,也不能界定为有网瘾。“40小时这一界定标准,显然缺乏说服力。”蒙主任估计,按照即将出台的网瘾界定标准,将有八成上网者将无辜“被网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