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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安街致2死2伤车祸肇事者终审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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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4:24:33
收藏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邯郸之窗

  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长安街英菲尼迪车祸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院二审维持原判,陈家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0年5月9日5时36分许,陈家饮酒后超速驾驶英菲尼迪轿车,在建国门外大街永安里路口,违反交通信号,直接撞上前方等候交通信号放行的菲亚特轿车,继而又撞向正常行驶的639路公交车。事后,陈家弃车逃逸,事故造成菲亚特车主陈伟宁及其6岁女儿珠珠(小名)死亡、陈伟宁的妻子王辉重伤,公交车乘客刘先生软组织挫伤。今年5月20日,陈家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

  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陈家无视国家法律和公共安全,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并违反交通信号管制,先后冲撞等候信号灯的小轿车和正常行驶的公交车,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的严重后果,且弃车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陈家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66万余元。对于刑事部分,陈家后提出上诉。

  据了解,对于终审判决结果,陈家情绪有些激动,认为判决结果不公,表示将继续申诉。据了解,目前,除170万元因需要卖房筹集外,其余款项已经支付给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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