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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预定婚宴涨价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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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4 14:24:33
收藏 来源:邯郸日报   编辑:邯郸之窗

  消协:要签书面合同,请专业人士把关

  本报讯(崔桂敏)小张与小吴是一对即将踏入婚姻殿堂的准新人,早在年初就预订好了举办婚宴的饭店。可就在离婚礼举行还有一个月时间的时候,饭店打来电话称,由于原材料涨价,每桌所订的菜品要加价100元,否则,饭店将不承接婚礼的菜肴制作。小张和小吴傻了眼,急忙拿出与饭店签好的单据,想与饭店对质一番。

  在小张和小吴手里拿着的收款收据上,“收款项目”一栏写着“预定金”。消协工作人员称,“定金”和“预定金”仅一字之差,但性质却不同。该工作人员继续解释说,简单地说,定金起担保的作用,约定双方不得违约,违约后要承担后果。而预定金只是预付款,没有担保的性质,当然也不约定后果。

  小吴和小张发现,合同中提及“预定金”的几行字中,自己交的12000元的押金有8000元是“场地预留金”,4000元是住房、会议及宴会“预付款”,只字未提“定金”俩字。

  消协工作人员说,当事人交付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消协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预订婚宴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因为,合同是以后解决纠纷的依据。同时合同最好由专业人士过目,以保证严格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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